上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确定,不高于 700 元/生·月

上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确定,不高于 700 元/生·月

上海市发改委、教育委员会、财政局近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为不高于 700 元/生·月。该标准适用于经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大班、中班、小班。

通知要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在相关部门指导下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保持基本稳定,除保育教育费及规定的代办服务性收费外,不得向家长收取其他费用。各区需结合办园成本制定补助方案,及时足额拨付资金。新标准中,大班收费标准与学前教育大班保育教育费减免政策同步实施,中班、小班收费标准自 12 月 1 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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